7月6日上午,清水县召开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窗口单位“服务质量提升月”活动安排会。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宋贤雄,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德祥,县政协副主席曹凤娥出席会议;县直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副县长李宝玲主持会议。
会上,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宋贤雄作了讲话,县文明办负责人宣读了《关于在全县窗口单位及服务行业中开展“服务质量提升月”活动》实施方案;卫计局、永清镇、政务大厅、文化馆、信用联社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开展“服务质量提升月”活动是县委、县政府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的具体表现,是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有力抓手。各窗口单位、各服务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切实把开展“服务质量提升月”活动放在重要位置,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要立足岗位,转变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努力做到热情服务、用心服务、规范服务、高效服务,切实提升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服务质量,让群众在窗口办理每一件事项和享受每一次服务时,都能亲身感受到部门和单位的崭新风貌和“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创建成果。
会议要求,各窗口单位、各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要以“服务质量提升月”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实际考察点位测评标准,从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部门形象,持续抓好公益广告宣传,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岗”,规范窗口单位投诉处理机制,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抓好诚信建设六方面做好工作,全力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实行承诺、监督、督查、问责、奖惩五位一体的动态管理机制,继续推行从县级领导到广大市民的八项承诺机制,健全完善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机制和督查问责机制,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天水在线编辑:陶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