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中国地名学会监理工作组组长庞森权一行4人就清水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清水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牛永祯陪同检查。
在当天召开的座谈会上,工作组听取了清水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汇报。随后,工作组通过调阅全县地名普查文件、资料等方式,对地名普查质量、进度、安全、档案、成果、保密等工作进行详细检查。同时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质量评定体系》为依据,对地名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内容、普查成果数据和普查档案等8个方面的完成情况及质量进行综合评定。工作组对清水县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清水县高度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基础保障到位,普查工作扎实,取得了预期的普查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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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做好下一步工作,工作组要求,一要紧盯薄弱环节,抓好“回头看”,针对这次检查验收发现的不足,通过分领域、分类别、分层级再次回炉审核,查漏补缺、校正修改,协调技术服务单位对各类成果资料全面进行整饰。对需要进行外业补采信息的及时组织力量补采,对需要进一步挖掘文化内涵的地名,通过召集地名普查工作者和专家学者进行集体研讨或实地调研走访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再次丰富充实其属性信息,完善成果资料。二要抓好成果转化。坚持“边普查、边应用”,在成果资料汇总后,积极开展普查成果的转化利用,将成果转化与普查工作有机结合,做好成果转化规划编制实施工作。三要启动实施图、录、典、志编纂工作。创新地名成果转化应用方式,建设地名信息数据库和地名网站,推出真正能给群众日常生活带来实惠和方便的地名信息化服务产品。四要认真做好普查档案管理工作。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立卷归档工作,确保普查档案应归尽归、齐全完整。
清水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共采集到涉及全县的11大类63小类的2819条地名信息。其中陆地水系23条,陆地地形26条,行政区域19条,群众自治组织260条,非行政区域7条,居民点1081条,交通运输设施103条,水利、电力、通信设施531条,纪念地、旅游景点76条,建筑物46条,具有地名意义的单位647条。采集各类实体照片4764张,采集录像495段和录音4段。形成地名普查地名成果表2819张、地名普查地名标志成果表54张、地名普查标准化处理统计表128条、地名普查读音审定申报表 1 套、跨界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录1套和图表 1套20条,建立了国家区划地名数据库,刻制保密光盘 1 张。同时,在全县范围内共设置标准化路牌271块、巷牌27块、村牌260块。经过不断调整主从和派生地名,全县各台、站、场名称与当地地名基本一致。全面完成了地名词典第一部分涉及的全县政区、居民点、城镇交通词目排序表的编制工作和内容释义的编写工作,共收录县区的县级词目3条,县以下各类词目4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