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实施六周年纪念日。为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法》贯彻落实,3月2日,天水市纪念《水土保持法》施行六周年座谈会在清水县召开。天水市水保局局长辛国海、副局长叶应多,清水县委副书记张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德祥,副县长李宝玲,县政协副主席成接福及水务局、水保局、发改局、住建局、国土局、交通局、环保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部分县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参加了座谈会。

座谈会上,辛国海强调了《水土保持法》的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对《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年来全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进行了回顾;安排部署了2017年清水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省水投清水公司、天水三义路桥公司、甘肃建设投资公司等企业汇报了开发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情况;县发改局、住建局、国土局、交通局、环保局、水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水土保持法》提出了意见建议。
大家一致表示,一定要学习好、运用好《水土保持法》这一法律武器,进一步加大水土保持监管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同时做好水土保持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新《水土保持法》的作用,为改善全县的生态环境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当天,辛国海一行还深入清水县邽山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园、水木溶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清水县城区供水水厂建设等地,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清水县近年来水土保持和生态建设情况。
近年来,清水县积极探索“政府统筹,依托项目,部门实施,社会参与”新路子,投入资金6.3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86平方公里,大力实施水植树种草生态修复、坡改梯富民增收、崩塌治理山坡防护、沟壑治理拦泥滞洪、漫滩治理湿地保护、生态移民美丽乡村、监测预防综合治理七大工程,努力建成“青山秀水”宜居之地。截止2016年底,全县累计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180平方公里,兴建各类小型水保工程380座(处),治理程度达到了69.5%,林草覆盖率达到32.65%,年减少土壤流失量108.45万吨,拦蓄径流2230.8万方。打造了响水河、太石河、石沟河、松树河、汤浴河、方家沟小流域等一批精品示范综合治理小流域,起到以点带面、典型引路的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