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和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发挥“清水好人”的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全县实现精准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自去年以来,清水县广开渠道,严格推选模范典型,从在清水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市民和在外地工作、生活、学习的清水籍市民中评选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勤劳节俭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清水好人”将通过多种形式,以讲故事的方式,广泛宣传“清水好人”的先进事迹和高尚精神,与广大市民一起走近好人、分享感悟,形成人人学习好人,人人争做好人的良好氛围。
【清水好人】
李爱花:助人为乐的好村民
李爱花,清水县金集镇水清村六组村民。李爱花助人为乐,农忙时节,在干完自己农活的时候,她经常主动帮助村里缺少劳动力的农户干一些农活,亲房邻居在劳力不够时,她即使放下自家的活,也要帮忙。李爱花还热心为邻里老人和困难群众服务,她经常对周围的留守老人嘘寒问暖,主动给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不管是谁,只要遇到困难,她都会尽自己最大努力去帮助他们。她常说:“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在别人需要帮助时,搭把手、帮他们一把”,她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她的实际行动就是最好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