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和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放大好人的示范引领效应,积极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为建设美好清水提供强大精神力量和道德支撑,清水县广开渠道,严格推选模范典型,积极开展万名“清水好人”评选活动。
近日,清水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分两组,先后深入十八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督查万名“清水好人”评选工作开展情况。
督查组一行对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万名“清水好人”评选工作的会议记录、评选方案、张榜公示等资料以及万名“清水好人”评选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好人榜建设、宣传推广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指导。在督查过程中,督查组对远门乡打造好人一条街;白驼、山门镇评选工作进度突显;土门乡对评选的100个好人给予表彰奖励;金集镇建立微信公众平台,每月定期做“清水好人”专题宣传报道;郭川乡对精神文明开设专题学习,制定5个突出等先进典型做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督查组指出,各乡镇在万名“清水好人”的评选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离万名“清水好人”评选的具体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督查组要求各乡镇要努力克服困难,面对突出问题要及时整改,在巩固前期工作成果的同时,继续扩大战果,确保万名“清水好人”工作顺利推进。
据了解,清水县“万名好人”评选活动从五月份开始,凡是在清水工作、生活、学习的所有市民,包括外来人员和驻地官兵,在外地工作、生活、学习的清水籍市民,能够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勤劳节俭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个人,均可推荐为万名“清水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