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清水县以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不断创新工作方式,通过推行“前置工作法”,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

前置宣传。该县坚持宣传教育先行,通过报刊、网络、电视、出动宣传车、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及执法动态,使市民群众了解城市管理的现实性、必要性、紧迫性及工作重点,引导他们提高文明意识、公德意识、环保意识,为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奠定思想基础。
前置审批。创新性的推行户外广告“准入制”,严格按照《户外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对中心城区、主要道路等规划区域内的新增户外广告进行逐一审批,确保其符合设置规划和设置技术规范。同时,对发现的陈旧毁损、色彩剥蚀、影响容貌、固定不牢等户外广告,及时要求设置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前置执法。建立和落实违法建设的巡查、管控和快速处置机制,坚持常态巡查与部门联动执法相结合,通过实行前置执法,努力做到早介入、早发现,早制止,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建设、乱搭乱建案件。
前置管理。按照堵疏结合、以疏为主,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在不影响城市容貌、不影响交通的基础上,新增部分车辆停放设施、停放区域以及时令果蔬临时市场,为从源头上有效解决车辆停放和时令果蔬销售问题创造了条件,为实现市容和繁荣的双赢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