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8日下午,清水县委书记刘天波就落实“两个责任”,抓好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党委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县委副书记、县政协主席王新强,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马利民出席会议。县委办、县纪委、政法委、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编办、党校、科协、工商局、民政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刘天波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基层党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管党治党需要各级党组织负起责任,切实履行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的重大职责。党委部门负责人一定要按照“两个责任”的要求,牢固树立“不抓党建,就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就是不称职”的思想意识,明确和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严格按照县委五人小组“五抓一落实”主体责任谈话制度,始终把加强党的建设作为主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把党建工作抓具体、抓到位。要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都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坚决防止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各吹各的号。
刘天波强调,抓党建是各级党组织书记的必修课、基本功。党委部门党组织书记一定要思想认识到位,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切实履行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第一职责,拿出更多的时间,投入更多的精力,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下功夫,在坚决贯彻执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上下功夫,在抓好本部门、本单位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廉政建设上下功夫,在抓好本部门工作上下功夫。同时,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发挥“第一责任人”作用,督促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促使党组织成员把抓好党建工作转化为自觉行动,确保党建工作与本部门业务工作两促进、两提高。
刘天波还围绕党委部门各自职责,着重就贯彻落实县委全委会、全县工作会议精神,抓好党委部门当前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