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上午,清水县委常委、副县长蔡俊杰深入清水县新型建材总厂,督查该厂遗留问题处理工作进展情况,目前,清水县新型建材总厂遗留问题处理工作进展顺利。
清水县新型建材总厂是在原清水县岩棉制品厂破产重组后的基础上组建的一家股份合作制企业。该企业自2000年破产重组后,受设备老化、耗能高及市场萎缩的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举步维艰。自改制后,该厂多年未生产经营,资产常年闲置、固定建筑和设备自然损耗严重,企业没有效益、职工没有收益。
为了彻底解决新型建材总厂遗留问题,清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成立了遗留问题处理领导小组。按照《公司法》、《企业章程》依法依规对该厂遗留问题进行了处理,企业职工安置补偿、养老保险、失业保险金、遗属抚养费等均按政策给予了补偿,切实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