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清水县举行纪检监察干部理论业务知识考试,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县纪委机关所有干部,18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县直及省、市驻县有关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监察员参加了理论考试。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牛永祯巡考)
据了解,本次理论业务知识考试由县纪委常委会组织,抽调党校老师阅卷评分,考试内容主要涉及《党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纪委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等。本次考试实行百分制,考试成绩将做为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考核和工作实绩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也将作为县纪委向县委推荐纪检监察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