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清水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1月20日正式启动,9月基本结束,全县18个乡镇党委和62个县直部门、单位参加活动,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主要内容和“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着力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民意,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三个关键环节,大力开展“八项专项行动”,努力做到“六个坚持”,力求取得“六个实效”。清水县各新闻媒体开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解读政策精神、宣传活动动态、挖掘先进典型,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以饱满的精神、昂扬的姿态和扎实的工作,组织好、开展好这项活动,为全面深化改革、努力建设幸福美好新清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栏】
清水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为了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作风建设规定,切实严明组织纪律、转变工作作风,着力打造阳光政务,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清水县结合全县干部作风实际,在全县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以“十对照、十整治”为主要内容,认真自查,加强督查,狠抓整改,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此次专项活动遵循“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意见》和县委十个方面30条意见为切入点,以“十对照、十整治”为主要内容,正党风、清政风、杀歪风、严作风,着力纠正 “四风”问题,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措施认真自查,并针对查出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马上就整改;因条件限制一时无法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切实抓好落实。通过党政务公开栏等平台,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公开公示,并通过设立意见箱、网上信箱等方式,广泛接受监督。
对在专项行动中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情节轻微的,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先予停职,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贯彻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严重问题的单位,严肃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并予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以严明的纪律督促机关和党员干部改进作风,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