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县委积极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要求,县委书记刘天波亲自安排部署,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牛永祯狠抓落实,提出围绕“六个注重”开展明察暗访行动,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剑指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的好转。1月10日,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抽调县委督察室、县政府督查室、财政局、审计局业务骨干组成4个明察组和2个暗访组,对全县18乡镇和99个县直单位(包括驻清单位)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批示精神的情况开展春节前的明察暗访行动。
这次明察暗访行动重点围绕“六个注重”,开展“三明察三暗访”,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一是注重明察办公用房清理,坚决纠正铺张浪费行为。4个明察组深入18乡镇和99个部门,对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改和腾退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督察,对整改后仍然超标准的单位提出了进一步的整改意见,力争全县办公用房全部符合两办下发的《清水县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整改意见》的要求,严肃认真纠正和查处在办公用房清理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和顶风违纪问题,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为全社会做好厉行节约的表率;二是注重明察单位收支票据,坚决纠正超标准接待。明察组对每个单位的收支票据由财政、审计部门的业务骨干逐月查看,尤其查看公务接待是否超标,各种票据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高档烟酒支出和超规格接待支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三是注重明察发放福利礼节,坚决纠正顶风违纪行为。通过调查了解和查看票据支出,看是否存在违规公款支出用其他发票冲账的行为,看是否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的行为,看是否有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顶风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责任,用刚性约束保证各项纪律规定的执行;四是注重暗访公车私用,坚决纠正领导干部特权思想。暗访组把握上下班的时间节点,采取蹲点督察和电子眼等工具,严肃查处违反单位公车管理和使用有关规定,公车私用、公车私驾等问题。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之便违反规定公车私用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坚决纠正领导干部身上“根深蒂固”的特权思想;五是注重暗访饭店会馆,坚决纠正公款消费行为。暗访组带着摄像机,在中午和晚上巡回在全县的饭店和休闲娱乐场所,看是否有公款吃喝喝和公款娱乐消费的现象发生,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逐步消除公款消费行为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不良影响;六是注重暗访干部上班情况,坚决纠正组织纪律散漫问题。暗访组紧抓机关干部上下班的时间点,查看迟到早退现象,突然深入单位内部,查看上班期间有无上网、聊天、网购现象以及脱岗溜号现象,发现一起,真姓实名曝光一起,并作出严肃处理,对组织纪律散漫的机关干部达到“杀一儆百”的效果。
从督察情况看,绝大多数单位都能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要求,认真执行考勤签到制度,工作时间在岗在位,能够保持良好工作状态,能够热情接待前来办事的群众,耐心解答。但也查出了一些问题,至目前,全县明察暗访发现违纪问题4起,严肃处理5人,其中给予全县通报批评4人,诫勉谈话1人。
这次明察暗访是继清水县纪委监察局下发《关于2014年“双节”期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的通知》之后的第二轮督查,在节前和节后再开展两次集中督察。县委决定,对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督察,要采取定期不定期、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一轮接一轮地开展,并且要“压茬”进行,使那些心存侥幸的违纪人员防不胜防,经常督察,长期督察,在“常”和“长”字上下功夫,构建常态化明察暗访机制。同时,要注重督察结果的运用,强化违纪问题的问责力度。县委决定:“对督察发现的违纪人员,两年内不得提拔重用”,以此推动“四风”问题的有效解决。
通过县纪委监察局几轮的明察暗访,全县各单位、乡镇、学校、医院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现象明显减少,有效遏制了公款浪费现象,使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新风尚进一步发扬光大,广大党员干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清水县纪委 安伟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