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8日上午,清水县委书记刘天波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有关领导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上双十条规定的讲话精神,并就认真贯彻落实好有关规定提出具体要求。县委副书记、县长马越垠,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牛永祯,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委、财政、审计、督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省委主要领导的批示和讲话的精神实质,就是要正确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上双十条规定的深刻内涵,就是要让各级领导消除官本位思想,树立为民服务和自我革命的意识,并在具体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各级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从自身做起,带头执行,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县委办、政府办要再次细化方案,下发通知,对各部门、各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接待标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准超标接待,不能随意迟到早退和提前放假,不得乱用公款;纪委、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发挥各自的监管作用,提前介入、督促检查,对违反中央和省上有关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
会议强调,年关将至,是抓干部作风纪律、改变接待方式的关键阶段,县委办、政府办、纪委、监察、和督查室要成立工作组,加大抽查、检查力度,认真开展明查暗访工作;要制定接待工作的实施细则,明确接待标准和规格,使这项工作具有明确的操作性和可行性;要严格规范领导干部的用车、参会等工作行为,严格控制出席各类会议和参与社会活动的范围。相关部门要带头执行中央和省上的有关规定,严禁在节假日期间利用公款发放奖品或互相送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