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晚, 清水县委书记刘天波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县委常委马越垠、赵云清、牛永祯、马小龙、马利民、张秀丽、剡海明、姚永彦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阮珠有,县政协主席陈喜祥,副县长何敬忠、安智辉,县长助理翟广伟列席会议,有关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监督和管理的文件精神。会议研究了《关于在乡镇、县直单位推行“三管双签一监督”制度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近年来,清水县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管,在18乡镇实行财政资金审批“双签制”试点。“双签制”的实施,为强化权利运行监督制约、规范单位财务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党政组织一定要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狠刹“四种风气”、强化廉政意识、营造廉洁干事良好环境;要充分理解和把握全面推行财务审批监督的重要性,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相关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加强财务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公开透明、安全高效运行,为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科学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会议听取并原则同意关于清水县“十佳先进集体暨个人”评选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要认真负责地抓好“十佳先进集体暨个人”表彰活动,进一步树立典型,弘扬正气,在全县掀起学先进、比贡献的热潮;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自责任,细化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评选表彰活动圆满完成。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