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0日下午,省民政厅假肢中心副主任张恒军带领省民政厅考核组就清水县农村低保清理规范及农村低保目标责任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清水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马小龙以及市县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考核。
考核组一行先后深入黄门乡和县民政局,通过查阅文件、台账,听取汇报,全面检查了我县农村低保清理规范及农村低保目标责任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清水县把规范农村低保制度作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解决民生问题的头等大事来抓。始终坚持“户报、村评、乡审、县批”的工作程序,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狠抓工作能力建设,不断完善操作程序,准确核定保障对象,及时发放保障资金,保证农村低保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县农村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已全面结束,对收入低于农村低保标准、且户籍状况和财产情况符合享受农村低保规定条件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退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即退。
通过检查考核,考核组对我县农村低保清理规范及农村低保目标责任工作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考核组认为,清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低保清理规范工作,低保政策完善、机构机制健全,程序规范,管理严格,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原则。同时要求,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健全城乡低保工作联动机制,规范完善操作流程,准确核定保障对象,加快建立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平台,推进动态管理,确保农村低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