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 清水县召开暴洪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会议,会议由中共清水县委副书记、县长马越垠主持。县领导赵云清、马小龙、马利民、何敬忠、安智辉及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副县长何敬忠传达学习了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县重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暴洪地质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讨论稿。
会议指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尊重自然、防灾减灾、优化布局、增强灾区发展后劲的要求,着眼长远、科学论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保证质量、多级联动,争取省、市支持及社会各界帮助,举全县之力,恢复灾区生产生活条件和重要基础设施,重建美好家园,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会议要求,灾后恢复重建的选址和建设,要充分考虑当地自然环境和地质条件,远离或避开山洪、泥石流、滑坡、崩塌等自然灾害影响地段,必须达到抗震抗灾的标准规范要求;要优先恢复建设受灾农村居民的住房,优先恢复建设公益性设施,优先恢复建设基础设施;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建设程序,把好审批监督关。对项目组织实施、招标投标、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要公开透明,张榜公示,主动接受监督。
会议强调,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意义深远。要通过三年努力,力争到2016年底,全面完成灾区受损设施的恢复重建,保证灾区正常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秩序,确保灾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高于灾前水平的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