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16日,由天水市政府副秘书长、外事侨务办主任米万平为组长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查组深入清水县,就贯彻落实《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工作责任落实的通知》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马小龙以及县政府办、安监、交警、住建、教体、运管等相关部门陪同督查。
督查组先后深入到清水县红堡镇、永清镇、县五中、西关小学、清水汽车站等地,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清水县道路交通工作现状。

(召开座谈会)
在随后召开的汇报会上,督查组对清水县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清水县委、县政府要高度重视,靠实责任,把贯彻落实《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工作责任落实的通知》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要不断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加强对农村三轮汽车和拖拉机非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安全教育。同时要依法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安全;交警等职能部门要创新观念,密切协作,提高管理效能,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严格市场准入,加大对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源头监管;要持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打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

(查看资料)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马小龙表示,清水县将按照督查组的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天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重点工作责任落实的通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着眼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大局,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宣传教育、校园周边安全、道路行车秩序、农村非运营车辆载人、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严厉打击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