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指示精神,以实际行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推动全县“文明餐桌”行动深入开展,形成勤俭节约的良好社会风尚,4月19日,清水县文明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委外宣办联合启动了“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创评活动,清水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全县30家大、中、小型餐饮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创评活动启动会议。
本次“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创评活动按照“合法经营记录优、消费环境品位高、文明服务承诺明、倡导文明措施实、服务人员培训好”的评选标准,从全县正式营业1年以上且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大、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和各类食堂中评选出5个全县文明餐桌示范店和5个全县文明餐桌示范食堂,并向全市推荐,参加全市评选活动。
通过开展“文明餐桌示范店(食堂)”创评活动,培育一批“服务文明、环境整洁、食品安全、诚实经营”的文明餐桌行动先进典型,引导全县餐饮食品企业增强社会责任感诚信感,推动文明餐桌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在全社会努力营造节俭文明、安全放心、绿色健康的餐饮食品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