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2日下午,清水县人民政府县长马越垠主持召开十六届县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副县长马利民、蔡俊杰、何敬忠,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赵贵平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宏亮、县政协副主席曹凤娥、县监察局局长、县公安局局长、县政府办公室各位副主任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前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会议听取了县人社局关于2009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情况及转正事宜和关于张建锋等15名2010年“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满后安排工作事宜的汇报、发改局关于元至9月份综合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汇报、市建中心关于金河城市广场商铺预售方案的汇报、教体局关于清水县边远地方教师实行补助津贴实施方案的汇报和2012年清水县中小学校车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汇报、县农业局关于清水县扶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实施意见的汇报、县扶贫办关于清水县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实施意见和于清水县五年基本消除贫困目标实施规划(2013—2017年)的汇报、县国土局关于房地产企业开发小区超容积率的处理意见和关于清水县城区土地熟化工作实施意见的汇报。

会议原则同意县人社局关于2009年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情况及转正事宜和关于张建锋等15名2010年“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期满后安排工作事宜的汇报。会议议定,将2009年招收的50名(实际在岗)服务期已满,通过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安排到教育系统下属的原学校任教。对2010年招录的15名“三支一扶”毕业生安排到原服务单位乡镇农业技术推广与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县编办、财政局、人社局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会议原则同意发改局元至9月份综合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住建局建筑业增加值完成情况及加强全县建筑业发展意见的汇报。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全力冲刺,开展对建筑和商贸流通企业的排查摸底工作,特别是要抓好在县内施工、符合资质申报的建筑企业登记注册,切实做到应通尽统。
会议原则同意县市建中心关于金河城市广场商铺预售方案汇报意见。会议议定,拟预售的商铺由金河商场拆除前原64户商户优先登记,对自动放弃的商铺即向社会公众公开拍卖。
会议原则同意教体局关于清水县边远地方教师实行补助津贴实施方案的汇报和2012年清水县中小学校车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汇报。会议要求,县教体局、财政局、人社局要对属发放范围的学校的在岗教师名单进行审核并予以公示,报经县政府批准后,按工资程序发放。县教体局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将2012年清水县中小学校车安全工程实施方案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会议原则同意县农业局关于清水县扶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实施意见的汇报。会议议定,县农业局按照会议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会议原则同意县扶贫办关于清水县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实施意见和关于清水县五年基本消除贫困目标实施规划(2013—2017年)的汇报。会议指出,我县扶贫开发工作通过实施整村推进、连片开发、产业扶贫、劳动力培训转移等项目,取得了较大成效,贫困乡村经济快速发展,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社会事业不断进步。尤其是国家新十年扶贫开发将我县列入六盘山重点片区,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规划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扶贫工作会议精神上来,进一步明确基本思路和工作任务,突出项目支撑,加强协调联系,共同完成规划的实施工作。会议责成县扶贫办按照会议讨论意见将清水县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实施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党组名义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会议议定,由县扶贫办按照会议讨论意见将清水县五年基本消除贫困目标实施规划(2013—2017年)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文件印发。
会议原则同意县国土局关于房地产企业开发小区超容积率的处理意见和关于清水县城区土地熟化工作实施意见的汇报。会议指出,开展房地产企业开发小区超容积率专项清理整顿,对于严格落实县城规划,加强房地产用地监管,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县国土局对本次清理出的房地产企业开发的7个商住小区违规超建筑面积和超容积率建设的问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缴纳土地出让金。开展城区土地熟化工作对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解决城区土地资源稀缺、城市发展空间较小等因素对我县建设区域性现代化城市的瓶颈制约,着力打造最佳宜居城市,逐步提升城市品位和整体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议定,由县国土局按照会议讨论意见将清水县城区土地熟化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