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清水县教育体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参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全县19所中学校长、23所学区校长,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进一步靠实了各相关部门和学校的食品安全责任。这是清水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过程中,按照县上出台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细则》要求,在原有《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承诺书》的基础上,保障学生餐饮安全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全县顺利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据了解,清水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包括组织领导、工作计划或方案、制度建设、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食品安全管理5项考核内容和22项考核细则,每项考核细则都有明确的评分标准。清水县教育体育局、清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开始对本年度的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目标责任书考核,对每年的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对年度考核分数在60分以下的学区(学校)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有违法行为的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