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8月9日,清水县委副书记刘中秋、副县长蔡俊杰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沿清水—社堂、桐林湾—温沟、清水—秦安公路沿线,对全县境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

通过实地检查,刘中秋、蔡俊杰要求:公安、交通等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清社公路的管理,禁止“四无”车辆及超过公路限高、限宽、限重标准的车辆通行;要加强对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坚决查处“四无”车辆和超速、超载、酒后驾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进一步加大对驾驶员考试、发证、年检审、违章处罚、事故处理等环节的管理力度;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及标志、标线,提高道路安全系数,加强对公路客运的安全管理,把好运输企业资质准入关,合理安排营运车型和营运线路;安全生产部门要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和治理工作,在重点路段尽快设立安全警示标志,落实防撞墙、避险车道等防护措施,消除道路隐患,确保全县道路交通运输安全。

【清社公路禁止“四无”(无牌、无证、无保险、无核审验)车辆及超过公路限高(车货总高3米)、限宽(车货总宽2.4米)、限重(车货总重10吨)标准的车辆通行,全线限速30公里/小时)】

(检查过路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