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等八项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8月5日,市委书记马世忠专门听取市政府工作汇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8月5日,市委书记马世忠专门听取了市政府工作汇报,并就抓好当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特别是开展社会治安、食品安全、行政效能和政府机关作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市场物价、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安全生产等八项专项整治活动,作出了重要指示,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好马世忠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等八个方面的专项整治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抢抓机遇,真抓实干,经济社会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实现了“十二五”的稳健起步和良好开局。但是社会治安、安全生产、交通秩序、市容市貌、食品安全、矛盾纠纷调处、市场物价调控、行政效能和政府机关作风建设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正是广大市民关心、社会各界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实际问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加以解决。现在距年底仅有四个多月时间,当前正值市、县区、乡镇集中换届,在这样一个特殊而又关键的时期,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从全市发展的大局出发,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社会治安、安全生产、交通秩序、市容市貌、食品安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市场物价监管、行政效能和政府机关作风等八个方面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迅速行动起来,扎实推进各项措施落实,为确保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突出重点,认真抓好各项整治措施落实
(一)社会治安专项整治。由市公安局牵头,结合当前开展的“百日利剑”行动,组织公安干警,下沉警力,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分片分段包干,分时段分区域,集中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和治安大清查行动,严厉查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切实加强巡逻防范,净化社会风气,营造和谐社会氛围。要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法轮功”等邪教活动,深入摸排各类重点工作对象的活动情况,做好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配合,集中整治非煤矿山、建筑工地、宾馆饭店、娱乐场所等重点领域和场所,严厉打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生产、关闭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工业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及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违规指挥等违规行为。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予以关闭;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规定上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未制定隐患治理方案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予以处罚,并公开曝光、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整改。要及时发现并清除重大安全隐患,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淘汰国家、省、市明令禁止的生产储存装置,提高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三)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由市交警支队牵头,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局、综合执法局等单位配合,按照“以人为本,安全有序,方便快捷”的原则,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严厉查处酒后驾驶、无证无牌车辆上路、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加大对闯红灯、逆行、任意掉头、不按车道行驶、违章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力度,切实做好重点时段及学校、市场、旅游景区、各主干道交叉路口等重要地段的交通秩序指挥疏导工作,缓解交通拥堵现象。同时,要查缺补齐各种交通标志、标线、指示牌和信号灯的配套设置,科学地调整红绿灯通、停时间设置,合理增加人流集中区域的车辆临时停车泊位,进一步提高城市交通管理水平。
(四)市容市貌专项整治。由市“三城联创”办牵头,两区政府及市建设局、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局、市场建设处等单位配合,重点围绕城市保洁、“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等工作中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对市容环境尤其是学校、市场、商场、车站、夜市等路段、区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厉惩处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倚门经营、占路为市等问题。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城市净化、美化、亮化、绿化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五)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由市食安委办牵头,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配合,重点对学校、幼儿园、工地食堂、餐饮服务单位及火锅店等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卫生、设施设备运转、餐饮具和器具清洗消毒、餐厨垃圾处理等情况进行集中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要全面抓好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加工食品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配备相应检测设备、产品质量难以保证的生产企业要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对具备生产条件、证照齐全的小企业、小作坊,要规范其生产行为,提高其食品质量保障水平;对“三无”小企业、小作坊,要坚决予以取缔;对粮油加工、乳制品、肉制品、调味品、酒类等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要加大抽检力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开展排查分析,认真进行整顿,努力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由市信访局牵头协调,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认真抓好群众反映问题特别是一些信访遗留问题的解决,积极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对各类疑案和积案进行一次回头看, 强化对各类苗头性、预警性违法犯罪的防范控制,组织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开展群防群治等治安联防活动,深入落实群防群治措施,严密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努力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对重大矛盾纠纷,要严格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和职能部门负责制,限期解决,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和不稳定因素,要制定具体化解措施,责任到人,排查与化解同步进行。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和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关注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七)市场物价专项整治。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商务局、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建设局、环保局、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广电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配合,组织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力量,强化对一些大型超市、粮油批发市场和蔬菜集贸市场的价格监管,增加巡查频率,加大巡查力度,重点检查市场明码标价执行情况,严厉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对市场商品特别是一些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物品,要实行严格监控,搞好物品调运和储备。要大力宣传国家近期出台的有关价格政策,及时对“12358”价格举报电话反映上来的民声、民意予以答复,引导群众理性消费。同时,采取发放价格政策提醒函的形式,引导生产经营者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自觉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
(八)行政效能和政府机关作风专项整治。由市监察局牵头,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等单位配合,对各级政府、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机关效能和政府作风建设开展一次集中整治,重点整治推诿扯皮、作风拖拉、效率低下以及迟到、早退、吃拿卡要等影响全市重大项目或重要工作进展的问题和行为,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提高行政效能,努力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政府。
三、明确要求,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1.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机构,确定专门工作人员,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时限,迅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各牵头单位制定的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务必于8月20日之前报市政府督查室。
2.各县区政府要按照通知精神和各专项整治方案,制定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立即行动起来,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3.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把专项整治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一项具体行动,加强配合,相互支持,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扎实推进各项专项整治活动。
4.市政府督查室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全市的各项专项整治活动。要加强对各专项整治活动的指导、检查和督查落实,及时了解情况,定期通报整治情况,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