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经济普查对象:
您好!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次普查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上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摸清我国最新“家底”,为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将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普查对象是在我县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从2024年1月1日起,普查工作将进入现场正式登记阶段。届时,全县各级普查人员将佩戴统一的普查员证,使用手持电子采集设备,对所有普查对象进行入户登记。请您按照这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提前准备好本单位登记注册的相关证照及基础资料,如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相关基础资料及2023年度财务报表等资料,配合普查员现场采集普查信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普查对象应当如实、按时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普查对象提供不真实的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普查资料,既是您的法定义务,又是您的神圣权利。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我们将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切实履行保护普查对象合法权益的郑重承诺。
摸清家底惠百业,经济普查靠大家。您的积极配合、如实填报,是普查成功开展的前提,是国家获得真实可靠普查数据的基础。衷心希望您与我们携手合作,共同搞好这次普查,为国家科学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应有的贡献!
秦安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
(新闻来源:秦安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转载: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