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群众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增加喜庆氛围的愿望,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天水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城区实际,确定了六处烟花爆竹临时燃放点,通告如下:
一、临时燃放点位置
(一)兴国文化广场
(二)凤山公园广场
(三)葫芦河二号桥南侧公园
(四)安家园子广场
(五)秦安新冠感染亚定点医院正门前小广场
(六)秦安县滨河西路延伸段公园广场
二、临时燃放时间
2023年1月21日0时-2月6日3时
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外,严禁燃放《秦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违反本通告的,由相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秦安县公安局 秦安县应急管理局
天水市环境保护局秦安分局 秦安县综合执法局
2023年1月11日
(新闻来源:秦安县融媒体中心 转载: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