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全体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要率先垂范,管好家人,带动亲属、邻里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要发挥带头作用,发动和带领群众,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县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阻击战。
二、所有村庄、小区、居民点、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人员须持有效证件登记、测温后方可进入。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出入,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严查登记备案,并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三、严控人员流动出行,严格做到不串门、不聚集,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商场、超市和药店上班等特殊情况外,非必要不得外出。
四、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到就近的医院或卫生院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
五、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和人员接触史的县外返回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对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责任。机关企事业单位必须做好本单位来秦返秦人员监管工作,主动与所在社区联合管控好来秦返秦人员。
六、严禁居家隔离人员擅自外出,严格落实居家隔离14天的相关要求,违者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居家隔离观察期间要落实好早晚测温、清洗、消毒、通风等措施,做到“三个分开”即:居住屋分开、餐具碗筷分开、衣物用具分开,谢绝其他人员探访。
七、严禁所有人员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集聚性活动,全县“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涉公职人员的,一律依法依规从重处理。
八、积极开展个人和家庭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定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饭前便后、接触或处理动物排泄物后,要用流水+肥皂或洗手液洗手,也可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洗手,揉搓时间不少于15秒。咳嗽和打喷嚏时使用纸巾遮掩口鼻,防止飞沫传播。规律起居,按时入睡,合理休息,增强自身免疫力。
九、村庄、小区要及时清扫清理院落、巷道垃圾,严格做好电梯、楼道等公共空间的消毒工作。机关企事业单位每天必须对单位内部进行消杀,确保卫生与安全。环卫部门要加大环境卫生清洁力度,保持良好的安全卫生环境。各小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检查内部消防设施、排查安全隐患,并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十、禁止不具备防疫条件的商场、超市、饭馆特别是临街小店、小摊点营业,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指定的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进入人员一律测温、戴口罩。严格落实从业人员上下班测温措施,认真做好经营场所消毒和卫生保洁等工作。
十一、严禁各类活禽交易行为,禁止捕猎、运输、销售、制作和加工野生动物,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
十二、严格加强出租房管理,从严管控承租人员,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的,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责任。
十三、严禁利用各种手段传播散布谣言,编造虚假疫情、谎报疫情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违者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四、严禁哄抬物价、非法囤积防疫医疗物资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秦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