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疫情防范和应对处置工作,积极履行疫情防控市场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切实将中央、省、市及市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及部署要求落到实处,根据市局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天水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检查行动,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积极行动,认真安排部署。及时组织召开队务会和队务扩大会议,积极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会议精神、《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共天水市委办公室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等。立即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执法工作小组,分为疫情防控市场领导小组办公室、价格监督检查组、餐饮食品监督检查组、药械及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组、新闻宣传与应急保障组五个组,并及时安排部署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工作,通报疫情最新情况,进一步细化措施,靠实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严防死守,全力维护市场秩序。一是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加大巡查力度与频次,加强夜间巡查,督促所有餐饮服务单位配备电子体温测量仪,对就餐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与登记。进一步摸清餐饮服务单位开业、停业情况,对餐饮服务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停业后恢复营业的,必须完善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督促各网络餐饮外卖平台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加强送餐人员防护和送餐工具消毒管理,倡导人员无接触送餐。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执行员工晨检制度。严格规范动物制品加工销售行为。严禁餐饮单位在经营场所内圈养、宰杀畜禽和野生动物;严禁餐饮单位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疫或来源不明畜禽肉类,严禁采购、加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二是开展活禽销售和野生动物交易市场执法检查。全面关闭各类活禽屠宰经营场点,严禁活禽销售,全面排摸农贸市场、集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活禽销售点经营户底数,实行网格化监管;凡上市销售的各种禽类制品,必须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督促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严格实施封控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三是开展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执法检查。加强对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及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监管,维护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串通涨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以及其他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督促相关经营者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加强自律,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保证质量,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开展服务场所执法检查。督促经营单位加强与供应商的对接,做好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的采购储备,积极保障群众生活供应。
加大宣传引导,强化舆情管控。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新闻宣传、舆论引导、舆情管控等工作。明确宣传重点,强化舆论引导,提高防控疫情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持续加大健康知识普及教育,进一步丰富宣传形式,拓宽宣传渠道,扩大疫情防控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进一步做好协调沟通,全面加强各执法组之间协调配合、有效衔接,各执法组按照疫情防控处置舆论引导工作方案分工,团结协作、互相沟通、及时对接,确保信息畅通,增强工作整体合力,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加大案件办理,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截止2月4日,共处理投诉5件,处置相关舆情5件,累积出动执法人员600人次,检查集贸市场24户次,检查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及相关医疗器械等防护用品经营主体277(户/次),餐饮经营主体191(户/次),其他相关经营主体142(户/次)。目前,调查处理的涉及口罩和野生动物的3起案件正在办理中。
(天水在线编辑:李俊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