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秦安县举行第十三批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授牌仪式。县委副书记裴贵军,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徐东明,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耀清,县委宣传部、文明办,以及人行、地税局、兴国镇、王尹镇、刘坪镇等受表彰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干部职工代表参加牌仪式。
授牌仪式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徐东明主持。授牌仪式上,县委副书记裴贵军作了讲话;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负责人宣读了《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第十三批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与会领导为第十三批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了授牌。
裴贵军在讲话中指出,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是搞好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推动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秦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已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都有了大幅度提高,特别是全社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认识有了新提高,一个重视、支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大环境初步形成。
裴贵军要求,全县各级各类文明单位,特别是授牌的文明单位一定要认清这一称号的份量和含义,重视和珍惜这份荣誉,切实增强荣誉感和自豪感,以更加努力的工作和更加优异的成绩维护好这份荣誉,不断创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方式方法,丰富内容,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要切实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立足自身实际,进一步强化措施,继续抓好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带头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真正使我们的单位成为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