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1日,秦安县委书记、葫芦河县级河长王东红带领县委办和水务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就葫芦河河长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
调研中,王东红一行先后来到葫芦河兴国段、叶堡段、安伏段、西川段等地,实地察看了葫芦河沿线各段的污水垃圾处理、生态植被保护、河道整治等情况。每到一处,王东红与镇、村两级河长进行交流,询问河长制的落实情况,并就落实河长制工作提出要求。

王东红指出,落实河长制既是水治理体制和生态环境治理制度的重要创新,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主要举措。各镇、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落实河长制的重大意义,凝心聚力,合力攻坚,确保河长制在全县尽快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王东红要求,要建立健全组织体系,抓紧制定落实办法,靠实各级责任,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全县河长制的组织体系健全完善。要认真履职尽责,各级河长要认真思考探索,研究对策措施,切实发挥作用,加强日常巡查,教育引导群众树立主人翁意识,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要细化任务分工,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工作责任,采取超常规举措,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各级河长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河长职责,经常深入责任区域走动管理,及时了解掌握所管河段基本情况,互通信息、严防死守,确保各项生态环境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王东红一行还就全域无垃圾创建工作进行了督查。王东红要求,各镇和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力量,严肃整治乱搭乱建行为,依法依规查处违章建设。要认真落实全县全域无垃圾创建推进会议的部署要求,注重绿色发展,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在系统治理、标本兼治、城乡联动、共治共享上下功夫,持续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城乡环境质量迈上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