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安县召开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动员会
12月6日,秦安县召开保障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动员会议,对全县做好中央环保督察配合保障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县委书记王东红,县委副书记、县长程江芬,县委副书记裴贵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应虎,县政府副县长刘殿龙,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县委副书记、县长程江芬主持会议。会上,县委副书记裴贵军对环保部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通报我县存在的重点环境问题再一次进行了交办,县政府副县长刘殿龙通报了中央环保督察的内容、方法、重点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宣读了秦安县保障中央环保督察“1+5”工作方案,县委书记王东红作了讲话。
王东红在讲话中指出,中央环保督察组开展督查工作,既是对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把脉论证,也是对各级党委政府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有力鞭策,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全力以赴做好准备和保障工作。
王东红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真正使这次督察成为一个接受监督、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过程。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照中央、省、市历次督察时指出的问题和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立即制定整改方案,限时完成整改任务。要把问题整改贯穿始终,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迅速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严格工作标准,抓好整改落实。要认真办理好信访举报,对督察组转办的信访案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组织各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立查立办,并按要求上报查处情况。要加强跟踪督办,对整改不力和新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通报,并采取约谈警告、诫勉谈话、责任追究等方式,督促环境问题整改。要加大问责力度,对督察组交办的问题解决不力,造成不良后果,自身问题突出,督察组督察发现问题较多的乡镇和部门,要启动问责程序,切实推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