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由天水市文乡村学校少年宫成果汇报展演上获悉,来自秦安县兴国镇第三小学的叶玉获得“乐于助人美德少年”荣誉称号。
叶玉是秦安县兴国镇第三小学的一名学生。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她爱好广泛,热爱集体,关心同学,富有爱心,常年如一日做着许多看起来不算大却能让同学感到温暖、老师感到欣慰、家长感动的事情。
在学校她力争成为老师的好助手,同学们的好服务员。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当选为班长的那天起,就用稚嫩的肩膀承担起了一份责任。从一年级到五年级都是她管着教室的钥匙,为了让同学们能够提前进教室,她总是比其他同学提前到校,放学后最后一个离开,不论是刮风还是下雨,不论是冬天还是夏天,她常年坚持。
记得四年级的有一天,放学不久就刮起了大风,她突然想起了负责关窗户的同学今天病了没有来上学,窗户关了吗?她觉得好像没关,所以毫不犹豫的就顶风跑到了学校,到了学校一看果然发现窗户没有关。回家的路上又下起了雨到家的时候她的身上都淋湿了。像这样的事情她做了很多。她从没向别人说过,但是同学们都看到了眼里。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她总是积极参与,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为班级赢得了很多的荣誉。因为她是班长,劳动时她总是抢着干最脏最重的活儿,从不偷懒,也不会拿出班长的架子只指挥别人干,下课后同学们休息她却还在忙着收发作业本。
在学习中,叶玉上课认真听老师讲课,积极参与小组活动,大胆发言,学习成绩优异,多次获得学校奖励。同学们在学习上有不懂的问题,她总是能详细地为他们讲明白,直到弄懂为止。在学习上她主动要求和后进生同桌,及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对于班上困难同学,总是乐于伸出援助的小手,有时同学忘了带课本回家,知道后总是赶紧做完作业把课本借给同学使用。
在家里,经常帮助爸爸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打扫卫生,摘菜洗菜、洗衣服,让亲情其乐融融。她也是一个勤俭节约的孩子,作业本用完后,再用反面做练习,当草稿纸,家里的试卷和书本整理得有条不紊,书架和书桌看上去总有一种清爽利落的感觉。对待邻里,她文明礼貌、见到邻居,同学父母,大声说“叔叔阿姨好”。她与人为善,休息时间绝不会制造噪音影响邻里的休息,得到所有邻居和学生家长的喜爱的喜爱。
在社会中,她是一个称职的小公民。她遵纪守法,从不做道德败坏的事和违反学校纪律的事情。她热爱科学,爱做实验,对生活中的科学现象总要弄个明白。她积极保护环境,从不随手扔垃圾。
这就是她,一个孝敬长辈,尊重老师,团结同学,乐观向上的阳光少年,一个不断地进取、完善自己,创造更美好的明天的美德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