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老干部局党总支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
3月4日,秦安县各级党组织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认真学习《党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及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的通知》等内容。

(县检察院机关党支部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
为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扎实开展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为主要内容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秦安县在2015年全县推行“党员活动日”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全市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将每月第一个星期五确定为全县所有基层党组织“党员固定活动日”,引领广大党员严肃组织生活纪律,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政治意识、党员意识,促进党员履行义务、发挥作用,全面服务保障扶贫攻坚、改革发展工作大局。

(县财政局机关党支部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
据了解,“党员固定活动日”以“正常化、常态化、受欢迎、有实效”为目标,采取“规定动作+”主题活动的形式,确定“专题学习、公开承诺、推进工作、为民服务、民主议事、组织生活、党内关爱、党务公开、民主评议”等9项“规定主题”。同时,在坚持政治性、思想性、生动性相统一的基础上,根据全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总体安排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本行业工作特点以及党员群众需要,自主确定不少于3个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其他“自选主题”活动。

(兴国镇机关党支部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
为了确保“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真正取得实效,秦安县委组织部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的通知》,对活动开展提出了5项具体要求和10条纪律,并建立了严格的督查通报制度。

(莲花镇机关党支部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

(西川镇机关党支部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

(兴国镇李山村党支部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

(兴国镇南关社区机关党支部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

(县第四中学党支部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

(县总工会党支部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

(县第一幼儿园党支部开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