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6日,秦安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县二中附近有一卖书的流动书摊,疑似无证经营。接到举报后,3名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发现在该校附近确有一家正在卖书的流动书摊,调查发现各类图书按斤论价,均为15元一斤。
执法人员当场依法亮证进行检查,经询问检查,摊主系河南平顶山人 ,没有任何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证等证件,该书摊也无任何经营许可证件,属于无证经营。根据《出版物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对摊主给予了警告和予以取缔的处罚,并开出《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清单》,依法对盗版图书进行了查收。
随后,为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在县城校园周边大巡查中又在县第四小学附近的邮电巷发现另一处流动书摊。该书摊同样是无证经营。为了规范出版物发行活动及其监督管理,建立良好的出版物市场体系,当天执法人员对两摊主依法进行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