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生产建设的第一线,在改革发展的主战场,在服务群众的最前沿,一大批党员干部怀着对党的忠诚和对人民的挚爱,扎根基层谋发展,甩开膀子干实事,展现了广大基层干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务实进取的敬业精神和清正廉洁的崇高品格,用自己出色的业绩、良好的形象凝聚了民心、赢得了口碑,被老百姓誉为“最美基层干部”。从即日起,秦安县委外宣办、县新闻中心在中国•秦安网开设《最美基层干部》专栏,推出系列报道,大力宣传全县范围内涌现出的优秀基层干部的先进事迹。
【最美基层干部】
平凡铸丰碑 司法为人民
——记秦安县法院司法警察陈焕保
他是军人出身,军营生活造就了他吃苦的工作精神和忠于职守的道德情操。他先后在秦安县人民法院担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法警大队长。多年来他在平凡的岗位上始终牢记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在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群众利益方面做了许多应该做的工作,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信赖和好评。他就是秦安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长陈焕保。
1998年9月一家属区的居民陈某新购买的摩托车被盗,接到报案后,他迅速赶到现场,在初步掌握了线索后,他向盗车贼可能逃跑的方向追去,一直追到100公里之外的通渭县境内。经过8个多小时的紧张追捕,于凌晨5时许将盗贼扭送到公安机关。
2003年8月秦安县法院受理了县城建局申请的一起非诉行政执行房屋拆迁案。被拆迁户戴某无理拒绝拆迁,并公开扬言,要行凶报复拆迁部门的领导。在这种情况下,院领导经过慎重考虑,决定将该案转交法警大队办理。接到任务后,陈焕保带领法警深入到戴某家中了解情况,开展工作。开始时,戴某气势嚣张,用武力相威胁,将陈焕保和办案人员几次推出门外,但我们打不还手,骂不还口。随后,戴某又采取软抵抗的办法,经常避而不见。对此,陈焕保放弃休息时间,早晚在他家门口蹲点守候,终于在十多天后的一个晚上将他侯住,见到他,陈焕保苦口婆心地给他讲述城市拆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讲解有关城市拆迁的法律法规,讲清拒不拆迁的严重后果,经过好长时间的劝说教育,最后,他自动地拆除了房屋,避免了矛盾激化案件的发生。此案的成功办理,有力地促进了秦安城市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
寒来署往,岁月飞逝。在法院工作已有17个年头他既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也没有喧赫一时的伟业,他说他只是做了一些自己应该做的工作,尽了自己应尽的责任。无私的付出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认可,在1999年他被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三等功一次;2000年被天水市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荣记二等功一次;2001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一等功一次;200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司法警察荣誉称号;2003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模范司法警察,出席了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表彰大会,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2005年又被甘肃省委、省政府评为先进工作者,每当获奖之后,我在高兴之余,常常沉思良久。面对成绩和荣誉,他深感自己肩上的胆子更重了,责任重大了。
他说在今后的工作中,他要一如既往地把“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干事,公公正正执法”作为自己的人生信条和行为准则,自觉地将为民、利民、爱民、便民融入各项工作中,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成为一名让人民满意的司法警察,以实际行动为警徽增添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