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秦安县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促进依法行政、保证政令畅通,出台制定了“五项制度”强化机关效能建设。
——建立督查组季度例会制度。县纪委、组织部等六家成员单位每季度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前一阶段工作情况,查找问题,提出督办整改意见,商定下一阶段工作任务。督查组确定专人具体负责督查工作情况的综合分析和归纳整理,写出汇报材料,每季度向县委常委会进行一次专题汇报,并作为效能评价的重要依据。
——建立督查组跟踪问效制度。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工作任务的完成和重点建设项目的推进等情况,采取跟踪问效措施。各单位定期要向督查组上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督查组随时对有关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电话督查,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坚守工作岗位情况及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建立督查组督办制度。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行动迟缓、延误时机或无正当理由拖延不办和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部门,要下发书面督办通知单,限期办理、督查组要督促其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建立明查暗访和民主测评制度。对一些督查过程中不易发现的深层次问题,由县纠风办聘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代表,赋予其权力。了解被督查单位的政风行风现状,揭其短、亮其丑,积极搜集被督查单位及工作人员的不良信息证据,作为对该单位及工作人员效能评价的依据。
——建立媒体公开曝光制度。督查中,由县电视台派记者现场跟踪拍摄,对工作实绩突出,各项制度落实到位的单位作为发扬“风清气正”的典范,在县电视台正面宣传报道;对在督查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和事在县电视台予以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单位主要领导要在县电视台上公开说明原因,做出承诺并限期整改。(特约 陈中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