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日报平凉讯 (记者惠程华 通讯员王双贵)近日,平凉市纪委向全市党员干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执行《平凉市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
去年以来,平凉市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在工作上存在的“慢、混、散、满、浮、懒、庸、差”等8个方面的顽疾,以及在工作时间内酗酒等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活动,先后出台“禁酒令”、《平凉市国家工作人员十个严禁》等管理办法。在活动中,纪检监察机关对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66个单位、56名个人通报批评,给予党纪处分4人,政纪处分7人,诫勉谈话73人,批评教育119人。
平凉市委针对一些领导干部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在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平凉市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办法共有15条,明确了目的、对象和原则,具体规定了领导干部在8小时以外不得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活动安排、公款吃喝、公车私驾、公车私用、违规兼职从事有偿中介、参与封建迷信和宗教活动、参与黄、赌、毒活动、不遵守社会公德等13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