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承接市局下放的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业务以来,麦积区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药品经营许可工作,严把零售药店准入关口。
对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麦积区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严格审查相关资料,保证许可资料完整合法;在核查工作中,执法人员严把现场核查条件关,重点从人员管理、制度建设、业务流程加以细化和规范,对药品存储条件是否符合规定,是否设置阴凉区并配备温湿度监测设备,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是否分区陈列并显著标明,含麻制剂是否设立专柜等进行现场验收检查,形成核查结论,对核查验收通过的企业予以颁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对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工作,重点对药师在岗履职情况、药品购进、验收、销售和养护情况监督检查,确保流通环节质量安全,建立健全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药品追溯体系。今年以来麦积区市场监管局共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29份。
下一步,麦积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深化药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把好零售药店准入关口的同时,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提升审批效能,并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药品经营监管体系,积极创建优良营商环境。
(来源:麦积区市场监管局 转载: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