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根据国家、省、市、区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疫情防控期间简化治丧活动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缩短治丧时间
疫情防控期间,举办丧事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3个街道办事处和马跑泉镇、社棠镇、花牛镇所辖的35个社区居民死亡应在天水市殡仪馆办理丧事。各镇、街道要严格执行本公告规定,接到治丧服务需求信息时主动询问死亡和出殡时间,指导村(社区)做好本公告的宣传解释工作。
二、缩减治丧规模
(一)严格控制吊唁人数。倡导通过电话、微信等通信工具报丧和表达哀思,进行吊唁;除直系亲属外,其他人员要做到随吊唁随离开,不得长期逗留;送葬人员原则上仅限直系亲属参加,不举办遗体集中吊唁仪式。
(二)严禁集体性聚餐。丧属和丧事承办人严禁为吊唁、送殡等人员提供群体性聚餐,严禁举办“答谢宴”。
(三)严格控制送殡人数。送葬灵车一律直接开至安葬地点,送殡车辆严格控制,并做好车辆消毒及人员防护。
(四)限制区域外人员吊唁。丧属和丧事承办人原则上不得邀请麦积区外亲属参加吊唁活动。
三、加强防疫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丧属要每天对所有房屋至少进行2次以上消毒,丧事结束后要全面彻底消毒,丧属和吊唁人员要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四、实施报备程序
区内正常人员死亡后,丧属要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各村(社区)接到辖区人员死亡报告信息后,要全程跟进指导做好群众疫情防控工作,将本公告张贴在办丧场所,并向所在镇(街道)报送当天死亡人员信息及死亡原因;各镇(街道)统一将当天死亡人员信息及死亡原因报区民政局备案。
对于违反相关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公告未涉及的内容请严格按照《麦积区临时管控措施通告》执行。
天水市麦积区民政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