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天水市麦积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天水市麦积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天水市麦积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7日至30日在麦积区人民政府礼堂召开,会期四天。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天水市麦积区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天水市麦积区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2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天水市麦积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天水市麦积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选举天水市麦积区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天水市麦积区出席天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决定天水市麦积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人选和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