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麦积区人民检察院被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先进检察院”荣誉称号。
2017年,麦积区人民检察院在麦积区委和天水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麦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麦积区政府的大力支持、麦积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服务和保障全区中心工作大局,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要求,立足检察职能服务发展大局,积极投身脱贫攻坚,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队伍建设,不断夯实检务保障基础,各项检察工作有了新的进步和发展。
一年来,麦积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年共办理提请批捕的各类刑事案件220件292人,共办理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347件455人,办理各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2件49人,以上批捕、起诉准确率均为100%。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6件18人,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年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1件13人,纠正漏捕4件7人,追诉漏犯5人;针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书面纠正意见9份;提前介入重大案件21件,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310份。同时,案件流程监督管理更加严格,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稳中求细,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规范开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检察宣传成绩突出,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2017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我院有12名干警受到了记功或表彰奖励,通过了“市级文明单位”的测评验收,先后有17个兄弟检察院来该院观摩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