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马瑛参加集中宣传活动)
2018年1月10日是全国第32个“110宣传日”。当天上午,天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各县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辖区设立宣传咨询点,共同参加全市公安机关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交警支队在秦州区龙城广场参加市公安局组织的“110宣传日”活动,并在宣传点向广大市民发放《冬季安全驾驶常识》、《常见道路交通事故防范与应急救援》等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同时,通过摆放宣传展板,现场解答群众交管业务咨询,普及交通安全政策法规,向市民讲解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号召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
秦州公安分局城区交警大队和郊区交警大队民警共同在七里墩天河广场设立宣传咨询点,引导过往群众观看了展板宣传内容,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冬季行车交通安全常识》、《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常识》等宣传单送发到市民群众手中,面对面提示宣讲了“110”报警常识和程序,发生交通事故后,报警和现场处置规定和要求。
麦积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在天水火车站广场积极参加了“110宣传日”主题活动,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宣传展板、开设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展示公安分局在打击犯罪、保障民生、服务群众等方面推出的新机制、新举措。
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参加县公安局在兴国文化广场组织开展的主题宣传活动,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理解110、关心110、爱护110、支持110,共同促进110发展。
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渭北市场采取摆放展板和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的形式,积极参与“110宣传日”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关注文明交通,营造人人践行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
清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会同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禁毒大队民警在天嘉集团顺达车站广场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深入车站广场、候车大厅、班线车辆给广大的驾驶人、乘客发放了“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宣传资料,向广大的交通参与者讲解了交通安全知识。
张家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治安、消防等部门共同在县医院十字开展了“110守护新时代美好生活”宣传日活动。交警向市民讲解交通安全知识的重要性,要求其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在典型事故案例展板面前,以案说法,警示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同时,共同维护交通秩序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