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区委、麦积区政府对全区河道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3月16日,由区水务局牵头,联合区检察院、法院、公安分局、国土分局、供电分公司等单位和相关乡镇,对全区河道内非法砂场依法进行全面拆除关停。
水务局工作人员现场对各砂场负责人送达了河道综合整治的通知文件,并详细宣讲了区委、区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及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从2017年3月16日开始至河道综合整治验收结束,各沙场全面断电、停止采砂,并撤离河道,对未按照整治要求拆除采砂设备未达到整治效果的,将采取强制措施;对暴力抗法、妨碍公务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据了解,本次整治重点为:一是依法取缔河道内非法砂场,重点对河道内非法采砂、偷采盗采、超期开采、乱搭乱建、乱排乱倒等行为开展综合整治,严厉打击侵占河道、水源地保护区、破坏水利设施、危及公路、铁路桥梁和破坏堤防等违法行为。二是集中整顿河道环境卫生,以推进农村环保责任考核制为抓手,对全区河道各类垃圾进行一次彻底的大排查,对河道保护范围内“乱排乱倒、乱堆乱放、乱耕乱种、乱搭乱建”等“八乱”行为进行综合整治,严防河道内的垃圾污染水质。对采砂形成的砂坑,责成采砂企业责任人及时回填、平整河道,消除安全隐患。特别是对违法采砂造成河道险情以及毁坏防洪工程设施的,责成采砂企业责任人采取补救措施,及时进行修复,确保行洪安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辖区乡镇政府组织力量,对河道内的垃圾、废弃堆积物进行彻底清除,从根本上消除河道污染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