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麦积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举行天水市麦积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6年10月10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天水市麦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天水市麦积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0月19日报到,20日至23日在区政府礼堂举行。
会议建议议程有十一项:
一、听取和审议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天水市麦积区2012—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书面)
三、审查和批准天水市麦积区2012—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2021年财政目标任务及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财政预算;(书面)
四、听取和审议天水市麦积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通过关于设立天水市麦积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决定(草案);
八、审议通过《天水市麦积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天水市麦积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的表决办法(草案)》;
九、审议通过《天水市麦积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选名单(草案)》;
十、选举事项;
十一、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