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18点10分许,麦积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到桥南派出所报告:辖区金都家园发生了一起持刀绑架劫持人质恶性案件,请求查处。接报后,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刑侦大队大队长立即向局长做了汇报,局长在火速调集警力布控的同时,将案情马上向市公安局局长、麦积区区委书记、区长、政法委书记等领导做了汇报。
市、区领导指示:要在确保人质安全万无一失的情况下,不惜一切代价解救人质,迅速破案。市局在第一时间由分管副局长调集了25名防暴处突警力集结待命,桥南办事处等单位的主要领导也带领应急突击人员紧急集合,等待命令。按照市局等领导的指示精神,市局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刑侦支队支队长亲赴麦积指挥破案。18点20分许,由分局刑侦大队23人、桥南派出所7人、巡警大队11人以及治安大队民警为主力的处突应急民警,将案发现场进行全方位控制。区公安局局长亲临现场指挥,兵分三路,一路负责外围警戒,一路与嫌疑人进行谈判,第三路负责伺机抓捕。
警力部署到位后,区公安局布置人员与嫌疑人进行谈判,以吸引其注意力,为抓捕组创造抓捕条件。当时嫌疑人情绪十分激动,将匕首架在人质的脖子上,声称如不还钱就要杀害人质,情势万分紧张。为了稳住嫌疑人,防止人质遭遇不测,谈判人员采取了拖延策略,对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攻心战术。在谈判组感觉时机成熟、嫌疑人注意力分散之机,区公安局负责抓捕的副局长一声令下,抓捕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猛扑上前,将犯罪嫌疑人持刀的右手死死抓住扑倒在地,一举抓获,将人质毫发无损地安全解救。
经突审:犯罪嫌疑人陈旺军交代: 2011年11月份,他在甘肃省嘉峪关市一舞吧内,认识了一名甘谷籍舞女黄某某,二人即勾搭成奸,黄某某先后从陈旺军处以“借”的名义花了其5万8千元,见陈旺军已经身无分文,没有了榨取的价值,遂逐渐疏远,最后避而不见,引起了陈旺军极大的愤恨,最后决定对其进行报复。4月27日下午,事先经过预谋、多次踩点后,陈旺军在马跑泉集市买了一把单刃匕首,伺机来到桥南金都家园小区5号楼黄某某弟弟的住处,将黄某某弟弟的儿子(4岁)持刀劫持,威逼黄某某还钱。但在案发后不到半小时的时间内,即被公安民警一举制服抓获。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旺军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