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及实用人才公告
为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支撑推动兰州经济社会转型跨越、率先发展,根据《兰州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及实用人才实施细则(修订)》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国内外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及实用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 年龄、学历、专业、能力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
3. 兰州市县区及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引进范围。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及实用人才共596人,其中兰州市属事业单位计划引进471人,企业计划引进125人。
三、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24日至2013年11月20日。
四、报名方式
请登录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slz.lss.gov.cn)或母亲河网站(http://www.mqh.gov.cn),下载附件并依照附件中提供的联系方式,直接与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接洽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五、引进方式
对经认定的引进人才需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符合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规定的,按程序办理流动调配手续。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国家“211工程”大学获得学士学位的急需紧缺本科毕业生由事业单位直接考核,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需进入企业的,由企业及主管部门做好引进服务工作,薪酬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对认定为“兰州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及实用人才”的,按照《兰州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及实用人才实施细则(修订)》的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请与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电话(0931)8863852。
中共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