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开始正常供暖 供热企业亏损将由政府补贴 明冬实行热价分户收费
兰州晨报讯 (首席记者石玉龙 见习记者郭瑛) 10月21日,记者从兰州市一年一度的供热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冬集中供暖价格和供暖期不变。因燃气价格上涨而出现企业亏损的情况由政府予以补贴,因燃煤价格波动影响供热企业供热的情况由有关部门在本供暖期内对市场进行跟踪调查和成本核算,在此基础上适时研究解决燃煤供热企业的相关问题。
政府决定 今冬热价和供暖期不变
当日上午9时许,兰州市2011年冬至2012年春供暖季供热工作会议召开,会上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局长宋智虎回顾了去年供暖工作并安排今年供暖工作,同时对去年表现突出的兰州市西热东输项目建设办公室、兰州市热力总公司锅炉分公司等10家供热企业进行了表彰奖励。
会上,宋智虎就广大市民最关心的热价、供暖时间等问题传达了兰州市政府的决策。
据介绍,为了保障整个城市平稳供热,兰州市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占亭,市委常委、副市长俞敬东日前对供热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研究确定了相关的政策措施。市政府决定:今年燃煤(燃气)供热价格不作调整;不能因为燃气价格上调增加供热企业经营负担,并兑现去年对企业的补贴承诺;鉴于燃煤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由有关部门在本供暖期内对市场进行跟踪调查和成本核算,在此基础上适时研究解决燃煤供热企业的相关问题;2011-2012年度供暖期从2011年11月1日开始至2012年3月31日结束。
27家企业 将进行二次管网维修
据悉,兰州市供热二次管网以及锅炉设备老化严重,保障城市安全供热的难度越来越大。据初步统计,市区集中供热锅炉房需要改造更换的管道约265公里,其中使用20年以上需要更换的管网约195公里,二热管网需要更换管道200公里,管网改造合计465公里。为此,在2009—2010年供热结束后,根据供热单位的申请,安排了第一批供热保障资金399万元用于33家供热单位进行二次管网维修。上个采暖季,由于管网维修资金及时到位,供热期间爆管事故大幅下降。今年,市供热办安排27家供热企业维修二次管网,目前,维修项目初审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在报请市财政局审核后补贴到相关企业。
明年冬起 实行热价分户收费
据了解,今后兰州市将积极推进供热计量收费,合理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包括构建供热保障体系、供热重大事故应急体系和煤热价格联动体系。就此宋智虎表示,今后要加大协调督查力度,加快对既有建筑供热分户计量改造任务的实施,建立健全供热计量收费机制,逐步取消以面积计价的收费方式,实行按用热量计价的收费方式。他要求新建的锅炉房全部按分户计量,目前虽然100多万平方米既有建筑已实现分户计量但还未实现分户收费,争取从明年开始全部实行分户收费。
供热期仍为2011年11月1日~2012年3月31日;燃气供热企业将获1400万元补贴
记者 李杨
西部商报讯 今冬燃煤(燃气)供热价格、供暖期不作调整;同时不能因为燃气价格上调而增加供热企业经营负担,今年将兑现去年对企业的补贴承诺,目前尚有1400余万元,将全部补贴到位。这是记者昨日从兰州市2011~2012年度供热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供热价格不变
燃气供暖企业获补贴
今冬燃煤(燃气)供热价格不作调整,仍是燃煤供暖4.2元/㎡·月,燃气供暖价格为3.3元/㎡·月;同时,兰州市政府还决定,今年将兑现去年对企业的补贴承诺。经相关部门核算,因燃气价格上调导致供热经营企业多负担2610余万元,兰州燃气公司承担1100余万元,剩余的1400余万元,今年将全部补贴到位。2011年~2012年度供暖期从2011年11月1日开始至2012年3月31日结束。
分户计量单位
明年全部进行计量收费
根据国家部委要求,兰州市分户计量单位从明年开始,必须全部实施分户计量收费。目前兰州市已完成了“十一五”期间13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程验收工作,今年兰州市将协调督查既有居住建筑供热分户计量改造任务,建立健全供热计量收费机制,逐步取消以面积计价的收费方式,实行按用热量计价的收费方式;尽快完善兰州市供热综合保障体系。
供热10万平方米以上
需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
今年,兰州市将要求单台热源设施在7兆瓦以上、供热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供热单位,设立冬季供暖投诉监督电话,明确督办负责人,并向社会公布。对投诉问题,第一时间做出反应,责任到人,显示处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尤其是兰州市政府专线办投诉问题和信访件,要在规定工作期限内妥善处理,做到群众投诉全部报结,投诉处结率争取达到100%,确保稳妥、高效地处理供热期间发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