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省市场价格节节攀升,涨幅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省城兰州物价更是高位运行,给人民群众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为遏制市场物价过快上涨,兰州市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积极应对,力保物价总水平保持稳定。
多重因素推高物价
据统计,兰州市CPI第一季度上涨强劲,第二季度呈现趋稳并下降态势。
1-7月,全市CPI累计同比上涨6.0%。其中,1月受去年“翘尾”因素及元旦节日影响,市场物价高位运行,CPI同比上涨6.1%;2月受春节需求旺盛拉动,市场物价上扬,CPI同比上涨6.4%;3月受天气及部分地区自然灾害、商品供应减少等因素影响,价格仍高位运行,CPI同比上涨5.9%。进入4月以后,物价虽较上年同期有所上涨,但较今年前3个月涨幅均有所回落,4月CPI涨幅为5.4%,5月为5.0%。6月、7月,由于猪肉价格持续上涨,带动食品价格上涨,物价涨幅有所反弹,CPI分别达到6.1%和7.1%。
据分析,推高物价上涨的因素主要有四个:一是受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升、国内资源要素价格调整、农产品价格上升等输入性价格因素影响,导致生产成本增加,进而又推动了物价上涨;二是兰州1-6月食品类指数高达13.6%,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粮食、肉、蛋、鲜菜等商品价格上涨明显,对CPI的影响程度高于全国;三是去年“翘尾”因素3个百分点的影响较重,导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四是2009年4月-2010年2月之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水平一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前期基数低,后期逐步与全国接轨拉平、补涨明显。
强化措施积极应对
针对今年的价格形势,兰州市委、市政府把稳定物价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采取了强化责任落实、完善价格预警和信息发布制度、保证种植规模、畅通流通体系、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加大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力度、建立物价补贴联动机制、严格各项收费政策、及时化解价格矛盾、落实房价调控政策等十项措施积极应对。
为了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兰州市成立了市场价格调控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和价格调控部门联席会议,把价格调控纳入了管理目标,由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签订了目标责任书,明确要求对价格控管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第一责任人实行约谈和问责。同时,还进一步完善了价格信息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信息发布制度,及时跟踪居民生产必需品和重要生产资料的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实行价格监测日报制度,对粮油、肉、蛋、禽、菜、奶等生活必需品进行重点监测,强化政府调控能力,并及时公布市场价格信息,稳定社会预期。
在商品供应上,兰州市注重加强粮食、蔬菜、畜牧养殖产品生产,促进价格稳定;注重落实新型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通过加快推进市场建设、产销对接、农超对接等形式,保证市场供应,减少流通环节,降低商品价格。同时,对食品超市、集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日常巡查,严厉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目前,全市已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01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1355.02万元。从9月7日开始,针对超市菜价过高问题,又对全市8个超市的蔬菜和鲜肉进行了价格干预,确定了重点监管品种和价格。
兰州市还通过加大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力度、对低收入群体进行临时物价补贴、严格控制政府提价项目等措施,增强价格调控的经济手段。截至目前,全市已征收价格调节基金840万元,其中动用380万元对低收入群体进行了补贴,累计发放临时物价补贴3780万元,清理了省上取消的3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一部分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否决了餐厨垃圾收费和污水处理费提价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