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 (记者 张海泳) 兰州市“2·20”特大交通事故现已查明,系交通肇事人党某酒后驾车酿成3死3伤的惨祸。目前,党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刑事拘留。
据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大队民警介绍,2月20日晚19时30分许,党某在东方红广场某餐厅请朋友吃饭,在吃饭过程中大量饮酒。饭局结束后,朋友自行离去,党某驾驶津G·Q0366号丰田牌小型越野车,摇摇晃晃上路。他本应向东回东岗镇家中,却因饮酒后神志不清,驾车往西驶去。当该车行驶至南滨河中路时,汽车前部与同向行驶的敬某驾驶的二轮轻便摩托车尾随相撞,致敬某及摩托车另一乘客受伤,党某未停车保护现场,继续驾车向西快速逃逸。当日21时46分,当车行至南滨河路七里河桥丁字路口时驶入左道,与由西向东行驶的刘某驾驶的甘H·20169号夏利牌轿车相撞,致刘某及车内乘坐的周某、董某3人当场死亡,2名乘客受伤,两车受损。
接警后,七里河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现场施救和事故勘查工作。经过现场调查和进行鉴定,党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6.9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且驾车左道逆行,酿成此次惨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