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加强组织工作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中共兰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刘为民
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对新时期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服从和服务于党的中心工作,是组织工作的优良传统和政治责任。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组织工作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发挥优势,主动作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以不断增强构建和谐社会的活力为重点,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党员是党的细胞,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组织基础。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高质量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做好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注意在生产和工作一线、高知识群体和青年中发展党员,注重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进一步建立完善发展党员公推制、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以制度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对各类党员实施分类管理,探索对流动党员、下岗职工党员、农村无职党员、离退休党员等实施有效管理的办法。探索建立正常的党员退出机制,疏通党员队伍“出口”。以深化无职务党员设岗定责活动为重点,不断创新党员活动载体,引导广大党员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
以不断壮大构建和谐社会的力量为重点,加强各级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必须充分发挥人才这个“第一资源”的作用,最广泛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各方面的创造活力。坚持以科学的人才观为指导,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完善和落实配套政策,建立健全人才的培养、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机制,盘活人才总量,提升人才素质,优化人才结构。紧紧围绕和谐社会建设对人才的需求,切实搞好人才资源的开发、培训、教育和使用。遵循人才资源开发规律,坚持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改革取向,打破体制障碍,疏通各类人才队伍之间、不同单位和地方之间人才流动的渠道。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制定灵活的政策,促进人才的柔性流动。建立健全与业绩密切相联、鼓励人才创新创造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做到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环境留人,依靠“人才洼地”托起“发展高地”。
以不断提高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为重点,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领导班子是关键。坚持人尽其才、扬长避短、用当其位的原则,大力培养选拔有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意识的优秀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实现个体素质与群体结构在年龄、专业、知识、素质和性格气质等方面的优势互补,切实增强班子整体功能。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党委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建立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协调。进一步转变领导作风,促进党群干群关系的和谐。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高度重视和维护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群众“最盼”上赢民心,在群众“最急”上见真情,在群众“最怨”上看作风。建立健全扶贫帮困机制,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以不断增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为重点,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推动者和实施者。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围绕建设和谐相处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的作用;围绕促进企业和谐发展,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作用;围绕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加强“两新”组织的党建工作,夯实工作基础,规范党员活动,发挥党员作用。同时,还要不断提升机关、学校、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以建立健全构建和谐社会的保障机制为重点,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着眼于增强党的团结和活力,积极探索发展党内民主和推进组织制度创新的途径和方法。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完善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建立健全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切实珍惜民力的决策机制,构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监督机制。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牞积极推进村民委员会和街道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基层政权、基层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牞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努力实现广大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