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兰州讯(记者尤婷婷)从兰州市公安局8月22日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经过历时近1年的缜密侦查,七里河公安分局一举摧毁了“11·18”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
这个以胡松玉为首的犯罪团伙,长期盘踞在七里河及西站地区,大肆进行抢劫、敲诈勒索、非法讨债、收取保护费等有组织犯罪活动,涉案成员达53人。该案涉案成员多,案件起数多,堪称今年全省打黑除恶之最。2006年5月,该案被省公安厅和公安部列为“11·18”省级、部级督办案件。目前,已抓获涉案成员43名,均被依法逮捕并移送起诉。
2005年9月,七里河分局刑警二中队接到西站二手手机市场部分群众举报,一名姓李的男子带领一伙人抢走他们的手机,并自称是西站一带的老大,还强行收取保护费。接报后,七里河分局对此案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25人组成的专案组展开全面侦查。
现已查明,胡松玉等人自2004年结成犯罪团伙后,不断壮大团伙势力,至2005年初形成雏形,逐步发展成为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犯罪集团。他们分工明确、团伙成员众多、作案手段残忍,以替人出气、讨债、收取保护费为名进行犯罪活动,并从中牟利。主要犯罪嫌疑人胡松玉2003年2月因敲诈勒索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刑满释放后,结识了田春生、沈虎等人,在七里河晏家坪、西站一带纠集社会闲散人员结成团伙。至2005年初,又发展李立峰等36人,组成了以胡松玉为组织领导,以沈虎、田春生等16名成员为骨干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
据悉,以胡松玉为首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从2004年10月至2006年3月,共有组织地实施了各类刑事犯罪38起。目前,已缴获了自制手枪等大量的作案工具,追回赃款2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