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兰州警方依法查处了“3·18”妨害公务案件。以醉仙楼餐饮有限公司经理苏怀伟为首的16名不法人员无视国法,暴力袭警,严重妨害公安人员执行公务,被警方分别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和治安处罚。
乘车不付钱司机论理反遭打3月17日晚11时40分许,醉仙楼餐饮有限公司员工南振亚酒后在城关区高新开发区桥头挡住一辆出租车。上车后,他要求司机左拐右转,在高新开发区均家滩121号一栋6层楼下停车。下车后,南振亚不付钱,并以司机拉他兜圈子为由破口大骂。司机赵某与之论理时,对方又提起砖头要砸车。赵某慌不择路,将车撞在墙上,南振亚追上去,拳打脚踢。将司机打伤后上了那栋楼。赵某开车出巷道后,向110报警。
民警现场调查遭暴力袭击3月18日凌晨0时许,兰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当即指令交通治安分局东站派出所出警。当晚值班的民警穿着标志齐全的警用棉衣,带着协警员驱车迅速赶到事发地点。向司机简要了解情况后,由其带路来到那栋楼下。此楼系醉仙楼餐饮有限公司宿舍楼。醉仙楼员工魏立斌开门,民警出示证件,亮明身份,要求进楼查找殴打司机的嫌疑人南振亚了解情况。该魏将铁门上锁后进屋睡觉。不久,醉仙楼其他员工返回住地叫开铁门,民警亮明身份后与其一同进入楼院。这时,醉仙楼另一名员工王生祥关门阻止民警上楼,并给经理苏怀伟打电话。满嘴酒气的苏怀伟很快从楼上走下来,民警再次表明身份,说明正在执行公务,请给予配合。可苏怀伟却下令他的员工:“把门堵住,给我打!”十几名员工扑上前去,群殴协警员和出租车司机。王生祥又从楼上叫下来40多名服务员,将楼道和铁门团团围住,民警急忙劝阻。不料,苏怀伟上前给民警两个耳光,捣了两拳。接着,又上去四、五个服务员,对民警施暴,将警衔也扯了下来。之后,苏怀伟让员工把被打得鼻青脸肿,满脸血污的协警员和出租车司机拖到楼上,强行洗脸,毁灭罪证。同时,几人把民警架到四、五层之间的一个平台上,苏怀伟一边数着数,一边又打了民警四个耳光,并强迫民警给其下跪。随后,民警乘对方不备,给东站派出所打了一个求援电话。
恶行变本加厉十余民警被围东站派出所速将案情上报,兰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急调东站派出所和刑警队前往现场处置。与此同时,又指令雁园路、雁西路和高新开发区派出所派警增援。十几名民警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准备带受伤人员去看病。苏怀伟却指使几十名服务员把大门出口层层围堵起来,直到凌晨4时许,增援民警才和受伤人员一起离开现场。
事后,苏怀伟召集当晚在场的服务员,统一口径,并指使南振亚杜撰有四十多名员工签字的诬告材料,捏造民警喝酒、没有身份证明等,诬陷民警,对公安机关查办案件制造重重障碍。
法网恢恢不法人员悉受严惩3月30日下午,兰州市公安局从便衣侦查支队抽调重案大队成立“3·18”案件专案组。专案组迅速投入各项调查取证工作。通过走访受害人,收集了大量的证据。3月31日晚,在辖区派出所的配合下,专案组依法传唤了醉仙楼员工魏立斌、王生祥等四人。通过法律政策教育,四人供述了醉仙楼员工南振亚坐车不付钱,殴打出租车司机,以及苏怀伟指使员工殴打、诬告民警等不法事实。
4月1日,专案组依法传唤了南振亚、徐元明、翟强等十几名涉案人员。这些人大多为天水、临洮、皋兰、榆中等地来兰打工的农民。经过一夜工作,专案组查清了“3·18”案件的真相。
为了严肃法律,维护公安民警和受害群众的合法权益,兰州市公安局根据《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将犯罪嫌疑人王生祥、魏立斌、徐元明、翟强、南振亚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对将参与人员李照永、魏政明、徐继兴、董红伟等十人以妨碍执行职务不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或罚款。
至此,“3·18”案件取得重大突破,但此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苏怀伟却望风潜逃。专案组多方布控,搜集线索,开展追捕工作。4月13日凌晨,在陕西省宝鸡市警方的密切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苏怀伟从一家宾馆内抓获。现已查明,苏怀伟,现年37岁,系醉仙楼餐饮有限公司经理,现住城关区高新开发区均家滩121号,他对“3·18”案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4月15日,公安机关对苏怀伟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这起案件十分关注,提前介入,并于4月20日依法对苏怀伟、王生祥、魏立斌、徐元明、翟强等5人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