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临夏讯(记者邹海林)临夏回族自治州今年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10%,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850元提高到1096元。
临夏州有城市低保对象9.2万名,农村低保对象41.3万名,五保供养对象1.69万名。此次提标中,临夏市城市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189元提高到208元,各县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67元提高到184元;8县市农村低保补助金人均增加7元,全年提高到1096元;五保对象供养补助金由每人每年1600元提高到2000元。